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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22 10:38:53 作者: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对沈阳钰雪明源日用玻璃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营销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沈阳钰雪明源日用玻璃有限公司
所在地:沈阳市苏家屯区沙河铺镇青云街10-1号
债权总额:2,505.11万元(利息截止日期:2020年8月20日、最终数额以法院认定为准)
债权情况
我公司拥有沈阳钰雪明源日用玻璃有限公司债权总额为人民币2505.11万元,其中贷款本金为人民币1500万元,根据生效判决计算的利息、罚息、复利及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合计为1005.11万元,(基准日为2020年8月20日、最终数额以法院认定为准),贷款方式为质押和保证,保证人为曹恩实、张田薇;质押物为沈阳钰雪明源日用玻璃有限公司对华润雪花啤酒(辽宁)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2130.2万元。
债务人沈阳钰雪明源日用玻璃有限公司概况
沈阳钰雪明源日用玻璃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03月1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210111000002518;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彭志钢;住所:沈阳市苏家屯区沙河铺镇青云街10-1号;营业期限自2008年03月18日至 2038年03月18日;经营范围:玻璃食品包装瓶制造;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保证人概况
曹恩实(抵押人):男,汉族,1971年7月18日出生,住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秋菊街59号3。
张田薇:女,汉族,1971年2月14日出生,住黑龙江省鸡西市麻山区建国委1组。
质押物概况
该债权质押物为债务人沈阳钰雪明源日用玻璃有限公司对华润雪花啤酒(辽宁)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2130.2万元,该笔质押业务已办理质押登记,登记证明编号为:02059820000249969324。但法院未支持上述质押权利,质押无效。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该债权已取得胜诉判决并进入执行阶段,但法院未支持上述质押权利,质押无效。保证担保有效。
合作意向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洪 总 13911082157 张经理 17853122887
王经理 13791125868 杨经理 18660805068
宋经理 13335123205 刘经理 13658617088
史经理 18253162722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