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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6-14 09:28:44 作者:
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山东省分公司重点推介资产详情
之邹平五环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资产
联系方式:13911082157毕先生
15954315666孟女士
一、邹平五环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资产主要内容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从农业银行邹平支行收购债务人邹平五环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债权,债权本金640万元。该债权由邹平佰郑油棉有限责任公司及田旭光、田旭东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二、债权基本情况
我分公司收购的邹平五环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债权本金640万元,收购利息91.52万元。原债权银行已对本债权分两笔向邹平县法院提起诉讼,邹平县法院于2017年2月10日和2017年3月20日分别作出案号为(2017)鲁1626民初447号和(2017)鲁1626民初448号的民事判决书,均获得胜诉判决。
三、债务人基本情况
债务人邹平五环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1月4日,住所地:邹平县魏桥镇里八田驻地,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626782308172N,法定代表人:田旭光,注册资本:1000万元,由田旭光一人出资。公司经营范围:加工、销售金刚石工具;销售:铸件、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零部件、机床零部件,公司登记状态:在营。
四、担保情况
(一)保证
保证人:邹平佰郑油棉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9年3月19日,住所地位于邹平县台子镇曹务村,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71626780754136N,注册资本:16000万元人民币,由郑月强一人出资。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精炼食用油、卫生油、棉短绒加工;皮棉购销,公司登记状态:在营,目前维持运营。
保证人:田旭光,男,身份证号码:372330196408155872,现任山东昊强机械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保证人:田旭东,男,汉族,身份证号:372330197410245871,为债务人股东兼法人代表,为贷款连带责任保证人。
五、清收进展
农业银行邹平支行已对本债权分两笔向邹平县法院提起诉讼,邹平县法院于2017年2月10日和2017年3月20日分别作出案号为(2017)鲁1626民初447号和(2017)鲁1626民初448号的民事判决书,胜诉。
六、清收亮点
本债权业经邹平县人民法院作出胜诉生效判决,主债务人名下土地为租赁使用,地上建筑物无查封、抵押,资产大于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