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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3-03 12:20:58 作者: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对灯塔市王家镇夏施堡村村民委员会债权营销公告
该债权系我司于2016年12月19日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分行收购。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1月20日,债权本金5.27万元,利息16.1万元,债权总额21.37万元。贷款方式为信用。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灯塔市王家镇夏施堡村村民委员会位于辽宁省辽阳灯塔市王家镇夏施堡村,系村民自治组织。
三、诉讼情况
该户债权未诉讼。
四、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五、合作意向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六、特别提示:
(一)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任何法律文件,亦不构成任何邀约或承诺, 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二)我分公司声明:上述拟转让的债权项目为不良债权,投资者在购买前应仔细审查该不良债权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招商公告所列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七、联系人/电话:
张经理 17853122887 王经理13791125868
杨经理 18660805068 宋经理13335123205
刘经理 13658617088 史经理18253162722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