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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1-20 11:05:32 作者:
招 商 公 告
受委托,我公司对下列5处资产项目进行推介招商,有意向请联系:宋经理 电话:13335123205
1、重庆FG新京置业有限公司项目情况报告
(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
序号 | 本金余额 | 欠息 | 费用 | 合计 | 担保方式 |
1 | 10700.61 | 2281.8 | 57.42 | 13039.83 | 保证人:重庆市FK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重庆LJ商贸有限公司、重庆LG投资有限公司、GY定、MG利、JX; 抵押物:重庆市巴南区箭河路2号,建筑面积14374.06平方米; |
一、借款人基本情况
重庆FG新京置业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09年10月28日,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已于2017年6月停止经营。
二、保证人情况
法人保证人1:重庆市FK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04年12月15日,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主营业务为资产经营管理、房屋租售服务,项目投资策划,信息咨询、会展服务。已于2017年6月停止经营。
法人保证人2:重庆LJ商贸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15年12月7日,注册资本为5万元,主营业务为批发、零售;日用百货。已于2017年6月停止经营。
法人保证人3:重庆LG投资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11年3月17日,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主营业务为利用自用资金从事投资业务;投资咨询等。已于2017年6月停止经营。
自然人保证人1:共3位自然人保证人,分别为借款人及保证人法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
三、抵(质)押物状况
以房产为例:位于重庆市巴南区箭河路2号,建筑面积14374.06平方米,证载性质为其他商服用地/商业服务;土地面积为6960平方米,性质为出让,产权人为法人,取得方式为自建。抵押种类为一般抵押,抵押债权金额为13300万元。目前该资产为出租给宏州大酒店、一品汇商务酒店、希腊神话KTV、优旺多超市、茶楼、新农村饭店、鼎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使用,年租金约380万元。我行已申请查封租金。该抵押物拥有优先受偿权,经办行为轮候查封,查封期限2019年1月24日至2022年1月13日。
四、追索成效
我行案件于2018年12月12日取得公证执行证书。同年12月17日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立案。司法评估公司已进场评估,评估报告预计可于2021年3月出具。
已查封资产:除首封抵押物外,我行已保全如下财产
编号 | 财产类型 | 财产描述 | 抵押情况 | 保全顺位 |
1 | 存款账户 | 通过其他金融机构账户查询,查封保证人153.27万元,未扣划。 | 无抵押 | 1 |
2、重庆GL工贸(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情况报告
(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
序号 | 本金余额 | 欠息 | 费用 | 合计 | 担保方式 |
1 | 185,831,902.78 | 20,412,169.64 | 117,800.00 | 206,361,872.42 | 保证人:王P 抵押物:重庆市涪陵区龙桥街办事处石塔村二社的三宗土地使用权 |
一、借款人基本情况
重庆GL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物流园区,已于2018年9月停止经营。2018年9月已被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
二、保证人情况
自然人保证人:共1位自然人保证人,为借款人法人公司的股东。
三、抵(质)押物状况(需附现场照片)
位于重庆市涪陵区龙桥街办事处石塔村二社三宗土地使用权,建筑面积277737.89平方米(约416.6亩),土地性质为批发零售用地192747.25平方米(约289.41亩)和工业用地84990.64平方米(约127.19亩),产权人为法人,取得方式为购置。抵押种类为最高额抵押,最高额抵押债权金额为19000万元。目前批发零售用地上在建工程主体已完工,工业用地未开发,用作GL汽车公园,无租金。
四、追索成效
2018年1月23日在重庆三中院执行立案,2018年9月20日法院裁定重庆GL工贸(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法院裁定破产清算后执行程序已终本,分行于2019年3月18日至破产管理人处申报债权。
已查封资产:我行已保全保证人如下财产
编号 | 财产类型 | 财产描述 | 抵押情况 | 保全顺位 |
1 | 房产 | 重庆市涪陵区宏声大道87号19幢负1层至3层6号房屋、涪陵区望涪路9号1幢16-1号房屋,涪陵区中山路9号A区32-1、32-7、32-8、32-9、32-10号房屋,建筑面积940.5平方米。 | 已抵押 | 3 |
3、重庆JY集团项目情况报告
(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
序号 | 借款人 | 本金余额 | 欠息 | 费用 | 合计 | 担保方式 |
1 | CQBR贸易有限公司 | 13908.20 | 14565.52 | 100.81 | 28574.53 | 保证人:重庆JY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JYST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KJT、ZJH 抵押物:1、重庆市江津区双福镇九江大道66号晋愉大岭湖94幢、95幢、100幢;2、重庆大渡口区春晖路街道西城大道658号商业2号4号 |
2 | CQKX物资有限公司 | 9198.69 | 10352.53 | 3.7 | 19554.92 | 保证人:重庆JY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JYST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KJT、YS 抵押物:重庆市江津区双福镇九江大道66号晋愉大岭湖96幢、97幢、98幢 |
3 | CQYMY贸易有限公司 | 8000.00 | 9080.21 | 56.34 | 17136.55 | 保证人:重庆JY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JYST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KJT、KWD、ZYM 抵押物:重庆市江津区双福镇九江大道66号晋愉大岭湖89.91.99幢 |
合计 | 31106.89 | 33998.26 | 160.85 | 65266 |
一、借款人基本情况
重庆JY集团涉及借款主体共计3户,分别是:
1、CQBR贸易有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建筑材料、化工产品等,已于2016年8月停止经营。
2、CQKX物资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批发零售建材、金属材料、化工、五金、交电、机电产品、建筑设备租赁等,已于2016年8月停止经营。
3、CQYMY贸易有限公司,主营业务建材、金属材料、化工、五金等销售,已于2016年8月停止经营。
二、保证人情况
法人保证人1:重庆JY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房地产开发项目,已于2016年8月停止经营。
法人保证人2:重庆JYST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房地产开发项目,已于2016年8月停止经营。
自然人保证人:共5位自然人保证人,分别为借款人及保证人法人公司的股东。
三、抵(质)押物状况
1、坐落于江津区双福镇九江大道66号晋愉大岭湖94幢(1571.87平方米)、95幢(1587.69平方米)、100幢(2345.75平方米)、96幢(1596.66平方米)、97幢(1538.72平方米)、98幢(2345.75平方米)、89幢(1571.87平方米)、91幢(1538.72平方米)、99幢(2384.74平方米),共计建筑面积16481.77平方米,证载性质为商业用房,产权人为法人,取得方式为自建。抵押种类为最高额抵押,最高额抵押债权金额为24000万元,目前该资产为空置,该抵押物经办行为轮候查封,查封时间为2016年8月5日。
2、坐落于重庆大渡口区春晖路街道西城大道658号商业2号4号,建筑面积4655.74平方米,证载性质为商业用房,产权人为法人,取得方式为自建。抵押种类为最高额抵押,最高额抵押债权金额为6000万元,目前该资产为空置,该抵押物经办行为轮候查封,查封时间为2016年8月5日。
四、追索成效
我行案件于2017年1月取得一审胜诉判决,判决已生效。已向江津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立案。
4、重庆RN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情况报告
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
序号 | 本金余额 | 欠息 | 费用 | 合计 | 担保方式 |
1 | 12000万元 | 12463.74万元 | 93.38万元 | 24557.12万元 | 保证人:夏HJ、盛GQ、重庆市ZB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抵押物:由重庆市ZB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位于渝中区民生路5号名义屋第四层、第三层的非住宅用房以及位于渝中区民生路5号负一层的非住宅作抵押担保,抵押物建筑面积总计5952.73平方米 质押物:无 |
一、借款人基本情况
重庆RN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拥有贰级建筑资质,已于2015年1月停止经营。
二、保证人情况
法人保证人:重庆市ZB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已于2015年1月停止经营。
自然人保证人:共2位自然人保证人,分别为借款人公司股东盛GQ及保证人法人公司的股东夏HJ。
三、抵(质)押物状况
位于渝中区民生路5号名义屋第四层、第三层的非住宅用房以及位于渝中区民生路5号负一层的非住宅作抵押担保,抵押物建筑面积总计5952.73平方米,证载性质为其他商服用地,土地面积为183.28平方米,性质为出让,产权人为法人,取得方式为购置,抵押种类为最高额抵押,最高额抵押债权金额为12000万元。目前该资产全部对外出租,负一层部分(建筑面积442平米)出租给WX使用,用作酒吧,年租金43万元,负一层剩余约900平米出租用作网吧,具体租金不详,负三、四层约建筑面积4600平米,出租给重庆JGJ投资有公司使用,用作汉庭酒店,年租金204万元,由于夏HJ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涉及刑事案件,以上租金目前由经侦收取统一支配。该抵押物经办行为首封,查封期限为2019年1月至2021年1月。
四、追索成效
我行案件于2016年10月取得一审胜诉判决,后续当事人未提起上诉,判决已生效。2017年4月,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立案,2017年8月玉溪中院执行局法官来渝查询、核实抵押物情况,并对抵押物租金进行了部分提存,由于夏HJ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10几亿元,目前被北部新区经侦支队监视居住,案件正在侦办中,我行抵押物被刑事查封,无法拍卖执行。2017年8月北部新区经侦支队向玉溪中院发函,要求中止执行,玉溪中院将请示高院后研究决定中止执行。2018年1月收到玉溪中院关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裁定书,目前处于终本状态。
已查封资产:仅我行抵押物
5、重庆YD联盛实业有限公司项目情况报告
(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
序号 | 本金余额 | 欠息 | 费用 | 合计 | 担保方式 |
1 | 15000 | 6551.8 | 108.11 | 21659.91 | 保证人:重庆LH金融控股有限公司、重庆YSD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刘YD 抵押物:重庆LJ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渝北区人和组团N分区17-1/03号地块的2块共计土地面积31996.26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重庆LJ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渝北区人和组团N分区17-1/03地块的1块土地面积20737.74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作为第二顺位抵押担保,重庆LJ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质押。 |
一、借款人基本情况
重庆YD联盛实业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销售:装饰材料、建材、家具、家居用品等,已于2016年3月停止经营,2018年11月7日,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受理重庆YD联盛实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
二、保证人情况
自然人保证人:共1位自然人保证人,为借款人重庆YD联盛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股东。
法人保证人:重庆LH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停止经营。
重庆YSD物业发展有限公司,2016年6月6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并出具(2016)渝05民破3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重庆渝世弟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
三、抵(质)押物状况
抵押物为重庆LJ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3块土地,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土地面积共计52734㎡,坐落于重庆市渝北区人和组团N分区17-1/03号地块,产权人为重庆鲁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取得方式为出让,该土地级别商业7级、住宅6级,住宅用地出让使用年限为2014年3月25日-2064年1月23日,商业用地出让使用年限为2014年3月25日-2054年1月23日。该抵押物原规划为“山东大厦”,项目规划用途主要为甲级写字楼、商业、住宅性质公寓和车库等。原规划总建筑面积:32.7万平方米,其中地上总面积为16.3万平方米,地下总面积为16.3万平方米,设定商住比为6:4,设定容积率为3.15 。
四、追索成效
2017年4月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立案。2018年4月6日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下达民事判决书。2019年9月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