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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大连熙杰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营销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10 16:16:17 作者: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大连熙杰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营销公告

 

该债权系我司于2020年8月28日从广发银行大连分行收购。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6月20日,债权本金剩余1,000万元,利息353.25万元,债权总额1,353.25万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大连熙杰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熙杰商贸”)成立于2009年11月04日,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23号12层1号,注册资本4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壮芝。经营范围:原粮销售;国内一般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目前经营情况:企业已停止经营。

三、担保情况

抵押:

1、大连保税区晋畅化工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位于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23号19-8、19-9、19-10房产,房产性质为非住宅,面积分别为173.04㎡、108.76㎡、174.86㎡。

2、曲明名下所有的位于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同兴街25号26层6号、7号房产,房产性质为非住宅,面积分别为168.7㎡、168.7㎡。

保证:大连佳和兴投资有限公司、李壮芝、王雷、金娥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四、诉讼情况

该笔债权已向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2018年7月20日取得(2018)辽0202民初2612号《民事判决书》,目前案件正在执行中。

五、项目亮点

1.已起诉并胜诉,法律关系明晰。

2.抵押物均位于中山区,地理位置优越,属大连市核心商务办公区域,周边企业较多,配套设施齐全。 

六、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七、合作意向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八、特别提示:

(一)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任何法律文件,亦不构成任何邀约或承诺, 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二)我分公司声明:上述拟转让的债权项目为不良债权,投资者在购买前应仔细审查该不良债权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招商公告所列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九、联系人/电话:    

洪    总   13911082157  张经理    17853122887                

王经理    13791125868  杨经理    18660805068

宋经理    13335123205  刘经理    13658617088

史经理    18253162722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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