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关于天津九策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九策投资有限公司76,999.68万元本金及其利息金融债权拟转让的招商公告
截至2020年4月30日,债权总计1,207,354,326.78元。天津九策贷款本金余额569,996,824.33元,利息含罚息总计325,788,811.95元。深圳九策贷款本金余额200,000,000元,利息、罚息总计111,568,690.50元。天津九策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九策投资有限公司两企业互保,外加天津市九策高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天津九策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天津隆侨商贸有限公司(下简称隆侨公司)、龚东升、张荣为全部贷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天津市九策高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位于天津西青区天祥道与祥泰路交口的联都大厦1号楼及2号楼自2013年2月5日至2015年2月5日期间出租产生的租金收益质押担保。最高人民法院(2016)最高法民终542号、543号生效判决确认债权人享有上述房产自2013年1月22日至2018年1月21日期间出租所产生的租金收益。深圳市九策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深圳市盛康达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深圳硅银担保投资有限公司36.03%以及4.32%的股权(仅担保2亿贷款额度)。该抵押房地产坐落于南开区南马路18号、城厢东路219号、209号、215号、南马路与东马路交口西北侧铜锣湾商业广场C、D、E区2-4层、C区J401,整体呈南北朝向,距离天津市市中心商业繁华地段(滨江道)中心约1.5公里。该区域内基础设施完善,已达到“七通”,即宗地外达通上水、下水、电、通讯、燃气、暖气、道路,宗地内场地平整。对案涉13套抵押房产中的8套完成首位查封;剩余5套轮候查封,经查该5套房产存在天津一中院的首位查封。2017年12月26日,天津一中院裁定受理隆侨公司提出的破产重整申请。2018年6月11日,隆侨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天津一中院召开。本破产案共计申报债权金额为13.7亿余元,其中有财产担保债权仅有本债权,金额约为11.8亿元。该抵押房地产位于天津市老城厢区域,距离天津市中心商业繁华地段(滨江道)中心约1.5公里。房地产临主干道南马路,天津地铁二号线从此经过,并有停靠站。其交通便捷度较好,出入可乘多路公交车,周边道路无特别限制,停车方便。房产所在区域周围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南开六幼、麦购时代广场等,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齐全,商业繁华。联系人: 洪 总 13911082157
杨经理 18660805068
张经理 17853122887
宋经理 13335123205
刘经理 13658617088
史经理 18253162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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